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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新一轮区学科带头人、区骨干教师评选通知
发布日期:2014-11-28    作者:

全体教师:

接区教育局通知,黄浦区教育系统新一轮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评选工作于20141127日开始布置,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       评选范围和对象

学科带头人: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中学高级教师。重点放在第一线优秀教师,专任教师一般不低于通过人数的80%,兼任教师、中层以上干部不高于总评选人数的20%

骨干教师: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。重点放在第一线专任教师,专任教师一般不低于通过人数的80%,其中40岁以下中青年教师不少于评选总人数40%

(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,原区学科带头人、骨干教师重新参加评选)

二、         评选具体条件

学科带头人: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,从事申报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一般须5年以上。原则上须任中学教师高级职务5年及以上(20091231日前聘为中学高级教师)

骨干教师: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,从事申报学科教育教学工作一般须5年以上。原则上须任中学教师高级职务。

(以上资历计算至20141231日,取实足年。对于确有真才实学,在教改中积极探索、勇于实践、成绩突出者,可作为特别对象进行推荐,资历可破一年。因课时量原因,兼任教师、中层以上干部任职年限二年折算一年)

三、         评选人数

学科带头人:全区120人左右。

骨干教师:全区300人左右。

我校可申报名额为区学科带头人、区骨干每学科各2-3名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  评选程序

    个人申报、学校推荐、面试答辩(区学科带头人)、考核评选、审核公示。

五、         其他若干规定

1、截止20171231日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教师。即男教师19571231日以后出生,女教师19621231日以后出生者属于评选范围。

2申报区学科带头人可兼报区骨干教师,且只需填写《黄浦区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申报表》。

六、        需提交推荐材料

1、          《区学科带头人教师申报表》、《区骨干教师申报表》(双面A4纸打印,申报表中相关业绩材料验原件,附复印件)。

2、          5年来(201011日以后)反映本人最高水平的教科研论文一篇。

3、          5年来教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(共不超过10份)。

4、          学历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。

七、        时间节点:

120141128日(周五)下午350教工大会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。

22014121日(周一)周征红处预报名,了解材料准备详细要求。

32014124日(周四)前完成全部材料,交周征红处。

42014125日至11日材料公示五个工作日。

520141212日(周五)学校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公示并交区人才中心。

附1:黄教人[2014]5、6号文.doc

附2:区学科带头人区骨干申报需提交材料.zip

附3:黄浦区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区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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